关于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任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根据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将启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任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称
2024年上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全员任期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1. 培训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3日
2. 培训方式:评审专家凭个人账号与密码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通过“培训列表”点击进入本次培训课程,并按时完成线上学习和线上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评审专家网上培训手册》。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案例、评审工作纪律要求、评审专家完善个人信息的要求、系统新增功能介绍等。
学习过程中,评审专家可自行安排授课视频或文档的学习进度,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全部课程及考试。在线考试题目从系统题库中随机生成,考试时间9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不合格者,有4次补考机会)。
四、培训要求及相关事项
1. 评审专家应事先仔细阅读《评审专家网上培训手册》(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部分培训材料可在培训平台的资料栏目自行下载。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发〔2018〕2号)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聘期内未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或未通过考试,属于不予续聘情形。各位评审专家务必重视,按要求完成本次培训。
3. 培训中的操作问题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首页右侧的“咨询小采”栏目咨询在线客服,技术问题或故障也可拨打电话95763联系热线客服。
特此通知。
附件:评审专家网上培训手册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