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被处罚机构
1、机构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
2、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科路550弄1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118425063365L
4、法人代表:史野
二、 基本情况
在“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救护车”(项目编号:SHXM-00-20230801-1111)项目采购活动中,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上海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26项第Ⅰ档等。
四、 处罚结果
1.警告。
五、 处罚日期:
2025年2月18日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3、联系电话:5973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