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 嘉定区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 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1、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3、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5、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6、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况;
7、采购文件的编制、公告和保存情况;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适用情况。
四、考核方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5〕8号)的规定,本次考核采取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查和考核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
2024年,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整体良好,能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
存在问题:
1、个别项目的评审因素细化量化不够,采购需求与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可进一步提升。
2、个别项目的部分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定,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