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1、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3、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4、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5、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6、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况
7、采购文件的编制、公告和保存情况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情况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用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查和考核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小组通过核实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查报告内容、抽查项目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以及采用无记名信函测评方式征询采购人、供应商及评审专家意见的方式,对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考核工作。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24年度工作中,能够较好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采购程序,执行内部管理和档案管理,较好的完成了集中采购任务。
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区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个别项目采购文件中存在差别歧视待遇条款、个别项目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价,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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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