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310114000250123165053-14191319二、项目名称
: 嘉定新能源环卫车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1: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服务中心560室
被投诉人2:上海市嘉定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上海市嘉定金沙路58弄66号
相关供应商: 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招标文件八个包件的评分标准未依法细化和量化,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且违规设置不合理的区间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2025年4月16日,被投诉人1就该项目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三款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嘉定区财政局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