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ZC20250119二、项目名称
: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业务所需一批环卫垃圾车公开招标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 址: 上海市天山路600号4号楼6楼、上海市芙蓉江路36号
相关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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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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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概括为: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投诉事项2,“重要技术参数”的评分规则规定既不满足重要技术参数也超出允许偏离范围值的,该“重要技术参数”整项得0分不合理;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将本地化服务相关资料、投标人或主要整体产品制造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纳入评审标准不合理;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将专业技术人员经验、证书等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要求经销商提供专项授权或经销商代理协议资料不合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不合理。
投诉人的投诉请求概括为: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同时针对投诉事项展开调查,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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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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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