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2025-11-06 18:02:50

一、项目编号

: 310109000250901132154-09269387 

二、项目名称

: 5吨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上海宝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366号A座1201室、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521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            

当 事 人: /            

地     址: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是:
(一)本项目技术参数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强,框定特定车型范围,对应特定制造商产品,破坏公平竞争,削弱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和歧视待遇;
(二)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亦不利于投标人间公平竞争;
(三)仅要求投标人自身的业绩作为评审标准不合理,具有局限性,应考虑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以更全面评估投标者的能力;业绩评分标准要求过高,需要提供3份业绩才能获得满分,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冲突;类似业绩定义模糊,没有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属于变相将采购货物的业绩作为评审要求,增加了评审的不确定性;
(四)将“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设为评分标准不合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使部分有资质投标人处竞争劣势,破坏采购秩序、损害公信力,还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应取消该做法以保障采购公平高效廉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并经专家组织论证。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投诉事项4不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5年09月05日 

/ 


     
     
     

 [执法机关]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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